一、总则与基本定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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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:适用于全省农信社,包括农村信用联社、农村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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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档案定义: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、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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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分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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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质会计档案:以纸为介质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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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会计档案:通过计算机设备形成、传输,以磁盘、光盘、移动硬盘等电子信息载体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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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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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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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凭证: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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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账簿:总账、明细账、日记账、固定资产卡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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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会计报告:月、季、半年度、年度报告及附表附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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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资料:对账单、纳税申报表、会计档案移交/保管/销毁清册、鉴定意见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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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管期限: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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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 10年 和 3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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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起点: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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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合期限原则:同一介质上有不同期限的,按最长期限保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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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集中管理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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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管理要求:县级农信社必须对会计档案进行集中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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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方式:
- 自管:由县级农信社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集中管理。
- 集中:城区网点必须
- 集中 - 分散结合
- 托管: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代管。
- 不得托管:永久保管、未结清债权债务、涉及诉讼、涉及国家秘密等档案。
- 自管:由县级农信社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集中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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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交时限:网点形成的档案应在形成当期 3个月内 移交,因故推迟最长不得超过 6个月。
四、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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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联社:负责制定管理制度、标准,进行指导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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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部:负责制度制定、培训指导及鉴定销毁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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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部:负责库房面积标准制定与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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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保卫部:负责安防标准制定与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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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农信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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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(综合科):会计档案的主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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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部门:会计档案的临时保管部门(临时保管期一般为一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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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档案整理、装订与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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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订要求:装订时需加具封面封底,封面要素需清晰完整(编号、名称、保管期限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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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交程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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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编制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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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接双方需逐项清点,并由双人监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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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上保持原册封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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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变动中的会计档案
- 机构分立:
- 原机构存续的,原机构保管。
- 原机构解散的,上级机构指定其中之一。
- 合并:合并后机构保管。
- 撤销:上级机构代管。
- 机构分立:
六、 调阅与销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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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阅原则:一般不得对外借出,确需借出需严格审批。
- 查阅要求:必须在监控下进行,严禁涂画、篡改、拆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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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毁规定:
- 清理鉴定:定期由档案部门牵头,多部门(会计、审计、纪检、保卫、科技)共同进行。
- 严禁销毁情况: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或涉及未了事项的凭证不得销毁,需单独抽出立卷。
- 手续:编制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》,由单位负责人审批,多部门共同监销 31。
七、 库房安全管理(“八防”要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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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设施:库房需具备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光、防污染、防潮、防鼠、防虫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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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分开”:库房、借阅室、办公室应做到三“分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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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储空间:一般应预留 15年 的档案存储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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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准入:非管理人员进入需审批登记,由管理人员陪同,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进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