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与基本定义

  • 适用范围:适用于全省农信社,包括农村信用联社、农村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。

  • 会计档案定义: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、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。

  • 档案分类

    • 纸质会计档案:以纸为介质保存。

    • 电子会计档案:通过计算机设备形成、传输,以磁盘、光盘、移动硬盘等电子信息载体保存。

二、 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

  • 归档内容

    • 会计凭证:原始凭证、记账凭证。

    • 会计账簿:总账、明细账、日记账、固定资产卡片等。

    • 财务会计报告:月、季、半年度、年度报告及附表附注。

    • 其他资料:对账单、纳税申报表、会计档案移交/保管/销毁清册、鉴定意见书等。

  • 保管期限:分为永久定期两类。

    •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 10年30年

    • 计算起点: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。

    • 混合期限原则:同一介质上有不同期限的,按最长期限保管。

三、 集中管理模式

  • 县级管理要求:县级农信社必须对会计档案进行集中管理。

  • 管理方式

    • 自管:由县级农信社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集中管理。
      • 集中:城区网点必须
      • 集中 - 分散结合
    • 托管: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代管。
      • 不得托管:永久保管、未结清债权债务、涉及诉讼、涉及国家秘密等档案。
  • 移交时限:网点形成的档案应在形成当期 3个月内 移交,因故推迟最长不得超过 6个月

四、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

  • 省联社:负责制定管理制度、标准,进行指导监督。

    • 会计部:负责制度制定、培训指导及鉴定销毁管理。

    • 财务管理部:负责库房面积标准制定与检查。

    • 安全保卫部:负责安防标准制定与指导。

  • 县级农信社

    • 办公室(综合科):会计档案的主管部门。

    • 会计部门:会计档案的临时保管部门(临时保管期一般为一年)。

五、 档案整理、装订与移交

  • 装订要求:装订时需加具封面封底,封面要素需清晰完整(编号、名称、保管期限等)。

  • 移交程序

    • 必须编制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》。

    • 交接双方需逐项清点,并由双人监交

    • 原则上保持原册封装。

  • 机构变动中的会计档案

    • 机构分立:
      • 原机构存续的,原机构保管。
      • 原机构解散的,上级机构指定其中之一。
    • 合并:合并后机构保管。
    • 撤销:上级机构代管。

六、 调阅与销毁管理

  • 调阅原则:一般不得对外借出,确需借出需严格审批。

    • 查阅要求:必须在监控下进行,严禁涂画、篡改、拆散。
  • 销毁规定

    • 清理鉴定:定期由档案部门牵头,多部门(会计、审计、纪检、保卫、科技)共同进行。
    • 严禁销毁情况: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或涉及未了事项的凭证不得销毁,需单独抽出立卷。
    • 手续:编制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》,由单位负责人审批,多部门共同监销 31。

七、 库房安全管理(“八防”要求)

  • 环境设施:库房需具备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光、防污染、防潮、防鼠、防虫功能。

  • “三分开”:库房、借阅室、办公室应做到三“分开”。

  • 存储空间:一般应预留 15年 的档案存储需要。

  • 人员准入:非管理人员进入需审批登记,由管理人员陪同,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允许进入。